基本职责

/ 基本职责

澳门律师公会为一公共团体,代表依照其章程及适用之法律规定,代表在澳门从事律师业之法学士。

公会之基本职责如下:

  1. 协助司法运作,尤其是透过维护人身权利、自由及保障,以及促进求取法律之认识与运用;
  2. 规范有关职业之从事,及给予律师、实习律师之职业资格;
  3. 增进律师职业之社会职能、尊重与威望,并热心致力于尊重有关职业道德原则;
  4. 维护其成员之利益、权利、特权及豁免权,以及增强其成员之间之团结;
  5. 促进求取法律之认识与运用,以及为发展法律文化和完善立法等项目作出贡献,并应对有利于从事律师业及一般在法院之代理之立法性法规草案发表意见,不论法律有否规定有义务听取者;
  6. 促进与同类机构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