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律師公會為一公共團體,代表依照其章程及適用之法律規定,代表在澳門從事律師業之法學士。

公會之基本職責如下:

  1. 協助司法運作,尤其是透過維護人身權利、自由及保障,以及促進求取法律之認識與運用;
  2. 規範有關職業之從事,及給予律師、實習律師之職業資格;
  3. 增進律師職業之社會職能、尊重與威望,並熱心致力於尊重有關職業道德原則;
  4. 維護其成員之利益、權利、特權及豁免權,以及增強其成員之間之團結;
  5. 促進求取法律之認識與運用,以及為發展法律文化和完善立法等項目作出貢獻,並應對有利於從事律師業及一般在法院之代理之立法性法規草案發表意見,不論法律有否規定有義務聽取者;
  6. 促進與同類機構之聯繫。